闫宇飞 卫翔宇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3月11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涉环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挂牌成立后首例集中管辖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图片由崇州市人民法院提供)庭审现场。(图片由崇州市人民法院提供)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杨某在都江堰市龙池镇红色村某国有林场通过手锯的方式,盗伐国有林场秃杉17株,共计获利2600元。经成都兴绿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补植复绿方案,被告人杨某需补植林木170株,崇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盗伐林木罪,向崇州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由崇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静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涂征代表检察机关出庭。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判,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责令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修复义务,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据悉,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于2020年7月在崇州法院街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涉及崇州、都江堰、彭州、大邑所辖区域内的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新受理案件。该案通过跨区域集中管辖的方式,兼顾了生态系统整体性的问题,充分发挥了专业审判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了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机制,筑牢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