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反诉录音涉侵犯隐私

  在此案审理期间,姚某曾向警方报案,称张丽欣录音的行为侵犯其隐私,但警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姚某提起行政复议未果后,对受理此案的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下称龙泉驿区分局),以及张丽欣提起诉讼,但两审均败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都市中院的终审行政判决书中,认为“姚某对张丽欣实施了超出同事关系和非张丽欣自愿的肢体接触”、“ 张丽欣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的将所收集的视频音频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判决书显示,龙泉驿区分局提交的讯问笔录,视频音频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2019年3月2日中午和晚上,原审第三人张丽欣在上诉人姚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了其与姚某在龙泉驿区大面龙城一号小区住宅内沟通交流的情况,结合讯问笔录反映的公司员工经常到该处加班的情况,音频及文字是整理材料反映的3月2日沟通中姚某对张丽欣实施了超出同事关系和非张丽欣自愿的肢体接触,以及张丽欣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的将所收集的视频音频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基本事实,龙泉驿区分局认为张丽欣的行为不构成偷拍他人隐私及诬告陷害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5月5日,新京报记者电话、短信联系姚某,提出采访请求,均未获回复。当天下午,记者前往其前员工所透露的多个上班地点寻找姚某,均未找到。在据称是姚某住处的某居民小区住宅,记者敲门后片刻,一个个子不高、略瘦的男子开门,记者向其表明身份和来意时,男子迅速将门关上,并上了两道锁。

  此次开庭从5月7日上午9时持续到中午。

  “本以为今天要宣判,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宣判。”开庭结束后,张丽欣从法庭走了出来,有些失望。

  据了解,目前国家已经将禁止性骚扰、用人单位负有防治职场性骚扰义务纳入民法典草案,最高人民法院也在2018年底把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案由。但目前尚还没有一例判赔企业应就董事高管性侵女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司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