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成都交警四分局利用“天网系统”巡查三环路交通情况时发现2021年8月10日10时许,车牌川A.R10**的危化品运输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在三环路主道内行驶。经核查违法证据后,交警四分局民警通知该车驾驶员张某到交警四分局接受调查,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张某的驾驶证记3分。

  案例三

  成都交警四分局利用“天网系统”巡查三环路交通情况时发现2021年8月11日10时许,车牌川A.AM7**的特殊结构货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在三环路主道内行驶。经核查违法证据后,交警四分局民警通知该车驾驶员曹某到交警四分局接受调查。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曹某的驾驶证记3分。

  交警四分局对违法驾驶员处罚后,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至车辆所属企业,同时加大对违法多发企业的约谈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切实发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齐抓共管除隐患,共同努力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