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9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成都市实施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成都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用于识别上述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关于本政策的相关疑问,可致电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咨询。(电话: 85358032)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