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优提质

  提高指标到校比例,推进普高扩容提质

  为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方案》提出,将实施“优质教育倍增工程”,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着力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到2025年,成都将新增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50所以上,全面提升100所公办初中办学水平,申创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小学优质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

  在入学政策方面,成都将深入治理掐尖招生,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同时,稳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优化调整高中招生录取批次,有序规范实施公民同招,更好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实施中职学校提质培优工程,拓宽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和本科通道。

  考试管理

  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

  《方案》明确,要坚持“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学完即考”,中考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教育评价问题,《方案》分别针对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提出要求。其中,到2022年,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克服唯分数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学校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

  校外培训

  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机构

  对培训机构,《方案》从准入门槛和培训内容两方面进行规范。其中,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不再被审批。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同时,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方案》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方案》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初高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学习内容等。

  在培训收费上,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