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一辆超载近5倍的预拌混凝土货车被拦下检查,交警发现车辆轮胎已明显被压变形,然而司机出示的发货单却显示并未超载……近日,成都交警在“全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奋战四十天专项行动”中,对两辆水泥罐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张“阴阳货单”,进而牵出成都市首起水泥罐车超载超限伪造证据案。
车主说没问题 轮胎却变形
11月17日,在成都市成华区成洛大道槐树店路与和悦路交叉路口,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在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两辆水泥罐车正在靠近检查点。按照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违法必处”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
对驾驶人的证照进行查验后,民警开始询问了解车辆所装载混凝土的重量。这时,两名驾驶人均表示车辆按照规定装载,其中一辆车的驾驶人黄某向民警出示了一张该车载货量为4方(约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以证明车辆不存在违法超载的行为,而另一辆车的驾驶人江某也拿出同样的发货单予以附和。
此时,民警却发现两车轮胎受车辆重力影响而明显变形,显然车载货物实际总量这与发货单上标明的载货量有较大反差。在民警继续进行深入询问的时候,两名驾驶人的表情开始变得极不自然,回答也逐渐支支吾吾,这印证了民警的判断——车辆涉嫌违法超载。
为依法核实车辆的实际装载量,固定相关证据,民警随即将两水泥罐车进行了过磅称重。结果显示两车实际装载量均为20方(约50吨),与两名驾驶人所出示的4方(约10吨)的载货量完全不一致。而两辆水泥罐车的行驶证上所标明的核定载质量仅为11吨,涉嫌严重超载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