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市林业局、雨城区林业局来到雨城区多营镇五营村,查看“雨城区晏场镇后经村河口组园坟(小地名)滥伐林木案”当事人履行树木补栽补种协议的现场。
面积10.5亩的山坡上,新种植的桢楠和香樟树苗正在生长,多年后,它们会长成参天大树,让本就翠绿的山林更加葱郁。
这是雅安首次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志着雅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也是雅安实现林业生态修复和提升的重要途径。
案情回顾:
无证采伐60亩林木
今年8月6日,雨城区林业局接到晏场镇林业员报告,晏场镇后经村四组“园坟”(小地名)有村民无证采伐林木。
8月10日,雨城区林业局派人现场调查发现,当事人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在天然次生林中栽种的柳杉树苗正常生长,雇请工人用油锯和弯刀对林地内天然林木进行采伐(择蔸)。所有被“择蔸”树木的根部,被油锯和弯刀砍伐进树木木质部3厘米至15厘米的深度,不是简单的剥树皮行为。
经甘孜州长江江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勘验鉴定,采伐地块面积4公顷(60亩),采伐林木平均胸径20.9厘米,平均树高11.89米,共采伐阔叶林(硬阔)340株,蓄积77.97立方米。
经调查,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的规定。
雨城区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第二条第二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的规定,此案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于今年9月1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9月23日,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30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依法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