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我市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现就市民聚焦的相关问题进行统一回复,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一、《通知》发布后,我市针对密接人员的管控政策是什么?

  答复: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满后,闭环转运回家,进行居家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须落实共同居住人员同隔离的要求,居家隔离按第九版规定和我市制定的工作规范执行并实施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

  二、正在隔离的次密接人员是否可解除隔离?

  答复:“20条”明确不再判定次密接。针对我市原有在管次密人员,已完成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的,全部解除隔离管控,后续继续完成3天3检、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通知》发布后,我市针对境外人员来蓉的隔离政策是什么?

  答复:我市已调整入境人员管控措施,隔离管控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满后,闭环转运回家,进行居家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需一同接受隔离,不得外出,居家隔离按第九版防控方案和我市制定的工作规范执行,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转居家隔离需闭环转运,目的地为省外的由接机区(市)县转运至机场(车站);目的地为省内市外的,由目的地市(州)转运接回当地;目的地为成都市内的,由目的地区(市)县转运接回。

  四、针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如已集中隔离,但隔离期未满的,后续是否可以居家隔离?

  答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管理的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可以立即转入居家隔离。由原来的“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人员应集中隔离,具备条件的人员及同住家人在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做到居家不外出。

  五、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将如何划定风险区?

  答复:风险区域划定由市区两级疾控专家组根据流调情况现场研判,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如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若出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则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5日解封时限。

  六、我市如何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答复:核酸检测是病例早发现的关键措施,我们将继续为市民提供便捷、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常态化核酸检测点混检免费服务将持续至11月30日。

  近期继续坚持重点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进入酒吧、KTV、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娱乐场所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餐厅及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七、“入川即检”还要继续坚持实施吗?

  答复:目前,省外疫情输入是我市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我市将继续坚持“入川即检”,实施3天3检,第1次核酸阴性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八、我市对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如何管控?

  答复:对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继续按照“健康成都官微”每日发布的《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实施分类管理。请所有来(返)蓉人员,在抵蓉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九、针对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市民应作好哪些防护措施?

  答复:当前我国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近几日我市每日有数十例新增本土病例,疫情风险仍未解除。从公布的风险点来看,酒吧、餐厅、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仍是疫情发生的高风险区域。因此提醒市民进入这些场所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测温、扫码、亮码。秋冬季节来临,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主动报备个人旅居史,主动落实核酸检测,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流程。个人要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责任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