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推进成都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四川天府新区润泽幼儿园、成都东部新区蓝绸带小学校等51所学校为成都市儿童友好建设学校(名单附后),并确定工作目标为通过三年建设周期,将基础工作好、特色亮点鲜明、儿童友好氛围浓厚、示范性强的学校,评选为全市儿童友好示范学校。到2025年,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每个区(市)县建成1-2个儿童友好示范学校。

  根据《通知》,儿童友好学校的建设内容为结合学校实际,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学校制度建设、教育教学、环境创设、民主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鼓励学校开展适儿化改造提升,围绕儿童友好开展校(园)特色课程建设,优化儿童环境,确保儿童安全,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制度理念友好

  要充分考虑男童、女童在校生活差异化需求

  根据《成都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在制度理念方面,儿童友好首先要保障辖区内每一位儿童不因语言、文化、身体状况、学习成绩或其它差异均有入学的机会。幼儿园坚持适龄优先、就近就便的入学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测查、测试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普通学校满足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或其他有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需求。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等责任,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等问题。继续落实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幼儿园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快慢班。

  同时,尊重性别差异,不因性别差异而对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期待,平等看待性别角色。充分考虑男童、女童在校生活的差异化需求。

  师生友好

  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儿童友好还体现在师生友好方面,《导则》提出,教师要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乐观积极向上、有亲和力,作风正派,自重自爱,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能够平等对待每一位儿童,不因儿童的民族、性别、财产等而差异化对待学生。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要关注儿童情绪情感,为儿童提供情感支持。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关心儿童生活,主动了解和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不讽刺、挖苦、辱骂儿童,严禁虐待、伤害儿童。

  教学方面,要合理制定教学方案、激发学生兴趣、运用多种方式组织教学活动。能对儿童行为进行观察与分析,给予恰当评价和指导。还要善于倾听儿童、理解儿童,积极与儿童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妥善处理儿童之间的矛盾、冲突,帮助和引导儿童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

  教学过程友好

  充分利用科技馆等资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教学过程当中,《导则》分别就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学校提出了儿童友好的要求。

  比如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安排幼儿在园一日生活学习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义务教育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学校开展教康结合实验,实施个别化教育。

  另外,学校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广泛开展国防、科技、法治、环保、历史等各类学习实践活动。链接社区相关资源,鼓励儿童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学前教育阶段不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严禁“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

  成长环境友好

  要体现基于儿童视角的环境优化

  在场地建设、学校规划布局等方面,除了各类场地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导则》还提出,要积极推动适儿化改造,体现基于儿童视角的环境优化。

  幼儿园场地内应按生活、运动、学习、游戏不同功能进行科学分区,中小学校园规划和建设宜按教学、运动、生活功能分区布置。校园内设置专门儿童活动空间,用于儿童开展游戏、休息、娱乐和课外活动。建设儿童绿地,按照不同区域特点进行绿化布局。教室、功能室、活动场地面积符合生均标准,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校园和教室的布置和装饰符合儿童心理特点。

  同时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岗位责任明确,校园安防设施“六个百分之百”建设达标并持续巩固。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中小学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多渠道开展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为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对问题学生的关注。

  儿童参与友好

  引导儿童知晓参与权,增强儿童维权意识

  根据《导则》,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儿童权利公约》,了解儿童参与权及内涵,提高教师对儿童参与权的保护意识。通过课程学习、体验活动、宣传播报等方式引导儿童知晓自己的参与权,增强儿童维权意识。设立儿童议事会、学生委员会、少先队代表会等组织机构,与成人进行沟通、讨论、协商,在事关儿童的事项上表达诉求、参与决策、监督评价。

  此外,要吸纳儿童参与学校事务、鼓励儿童参与规则制定、拓宽儿童自由表达途径、扩展儿童信息获取渠道。

  比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儿童会议,听取儿童意见和建议。设置校长信箱收集儿童建议,及时回复学生关切问题。设置“儿童心愿箱”“儿童涂鸦墙”等,了解儿童的兴趣和需要。运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及时发布与儿童相关的信息,允许儿童发表言论。

  成都市儿童友好建设学校名单:

  红星新闻记者 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