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12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保障天府二街至天府五街内涝治理工程第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4日至6月30日,吉泰路、德华路半幅施工,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做以下调整:
(一)吉泰路(天府二街至天府五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施工期间,吉泰路以西的受限车辆可通过益州大道及东西走向的道路转换到达;吉泰路以东的受限车辆可通过天府大道及东西走向的道路转换到达。
(二)德华路(伏龙北巷至天府五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行驶。施工期间,受限车辆经天府五街、吉泰路、伏龙北巷等道路绕行。
(三)天府三街(天府大道至吉泰路)实施潮汐交通组织:工作日07:00-10:00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行驶,17:00-19:00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其他时段恢复双向行驶。
二、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