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杨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文/图

  用于装载货物的封闭货箱内,赫然坐着4名乘客,何谈安全?1月30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四分局获悉,在为期40天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中,成都交警四分局把路面安全管理摆在突出位置,而该案正是四分局严查重点车辆的突出交通违法的典型案例。

  1月28日11时30分左右,在成都西站春运检查点执勤的民警查处了一起货运车辆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本应是用于装载货物的封闭货箱内,赫然坐着4名乘客,从驾驶员张某建出示的行驶证上可以看出,该车辆为轻型封闭货车准载人数也只有2人,多出的4人是不允许坐在货箱内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会受到罚款500元-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四分局民警提醒:货运车辆的封闭货箱是不具备乘坐条件,在车辆加速和刹车时,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同时封闭货箱内不配有任何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