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1日电 (杨勇  鲁文俊  梁力)记者1月1日从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三大队”)获悉,近日,摩托车驾驶员姜某交通肇事,致行人陈某受伤严重,姜某害怕承担责任逃离现场。2019年12月31日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将姜某抓获。

  被查获的肇事驾驶员。交警三大队供图

  12月22日,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游仙区忠兴镇通兴村,一辆摩托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行人陈某受伤严重,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接警后,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伤者陈某已被送往医院。医院反馈当事伤者陈某已陷入昏迷,现场仅留下一摩托车的后视镜和一滩血迹。通过对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询问,出警民警了解到肇事逃逸的是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因天黑未看见车牌,并且驾驶员佩戴了头盔,遮挡了面部。现场监控也仅能看见摩托车撞击行人后,逗留了几分钟便驾车离开现场。为此,交警三大队迅速成立侦破专案组。事故民警连夜通过调取事发路段沿途监控收集信息。

  专案组成员通过走访乡镇周边群众60余人,摩托车修理店10余家,调取远端监控10余个,排查摩托车100余辆。在排查、走访中,民警将大量细微的线索进行汇总梳理。2019年12月31日晚,专案组民警赵彬在距事故现场6公里外的金玉村排查到肇事车辆及肇事驾驶员姜某。随后嫌疑人姜某到案,并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致此该案件成功告破。

  据姜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从工地干完活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因夜间天色较暗,与横穿马路的陈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姜某想到自己的车辆没有年审,也没买保险,害怕承担责任,在现场逗留了6分钟左右驾驶车辆逃离现场。目前,此案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