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购房合同约定面积增减不找补差价旧购房合同约定面积增减不找补差价

  另外,汪女士还发现合同中约定,无论公摊面积或套内面积是增加或减少,双方均互不找补差价。“这些条款都是对开放商有利,对业主不利,我觉得很不合理。”

  2019年12月,汪女士针对此事向资阳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部分条款确实不合规,主管部门协调整改

  12月16日,资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受理此事。

  “确实有不合规的条款。”据该局市场合同科负责人介绍,在仔细审阅汪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发现,在“面积差异处理”以及“公摊收益归属”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合规的条款。“公摊收益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检查出合同中存在违约责任不对等、剥夺消费者知情权等“霸王条款”。“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为万分之一,而业主逾期付款违约金却为万分之五。”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楼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和免除自身责任等情况,违背有关法律规定。随后,约谈涉事楼盘开发商,要求其限期15个工作日整改,并将修改的合同版本送市场与合同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