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撤销方案。根据批复,我省将新增6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5处。对于新增的水源地保护区,批复还分别划定了各级别保护区范围。

  新划定设立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

  甘孜州有3处,分别为德格县尼木沟尼木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理塘县夺曲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巴塘县隆果沟江巴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南充市有2处,分别为仪陇县嘉陵江龙井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南部县范家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宜宾市有1处,为高县惠泽水库中干渠棬子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批复明确,将撤销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别为:

  攀枝花市西区金沙陶家渡水源地保护区、攀枝花市东区金沙荷花池水源地保护区、德阳市绵竹市一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南充市仪陇县嘉陵江新政水源地保护区、宜宾市高县惠泽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批复要求,本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此外,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确保当地饮用水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保证饮用水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