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

  1。按照分区分类原则加强普通病区陪护和探视管理,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和探视。低风险区限制陪护和探视人员数量、频次和时间。中风险区原则上取消陪护和探视,确有陪护和探视需求的,原则上应一患一护/一探视。高风险区严禁陪护和探视。

  2。陪护和探视人员相对固定,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病区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3。陪护和探视人员每次均需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进出医院需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4。普通病区应对陪护人员上、中、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应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5。陪护和探视人员要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6。探视应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确需到病区探视的,应在规定时间段隔离探视,并按既定探视路线进入病区,不得私自到医院其它区域逗留和走动。

  7。为切实减少患者家属在医院聚集,应采取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电子签名等多种方式,组织患者家属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等各类与知情同意、知情告知相关的医疗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8。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

  9。陪伴或探视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0。陪伴和探视人员应凭陪护和探视证明(凭证)进出医院和病区。陪伴和探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非陪伴患者病区和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