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很担心房屋安全问题↑周女士很担心房屋安全问题

  业主:

  拍下6年没腾空,担心危房垮塌反担责

  两幢小楼如此破旧,为何还住着人?房屋主人又是谁?

  3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两幢房屋业主之一的周女士。据其介绍,2013年12月,她和5位朋友合伙拍下一宗打包的资产,其中就包括这两幢房屋,后来也顺利地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但是两幢房屋移交时里面还住着6户人。

  周女士等人原本认为,自己花钱拍下了这房产,也办了双证,权属明确、事实清楚,住户们理应搬离,但没想到被拒绝。几年来,周女士等人一直找楼里的住户协商搬离一事,先后搬走了3户人,至今还剩下3户人住在这里。

  买下这两幢房子已经6年多,周女士还没拿到实际使用权。如今,更让她忧心的是,房子已经成了危房,如果发生垮塌事故,作为房主她反而要承担责任。

  据周女士介绍,2017年他们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两幢房屋“安全性等级均为Cu级,不满足结构安全性要求;围护系统使用性等级均为Cs级,不满足正常使用性;部分抗震性能不满足相关要求。”

  ↑屋顶的大洞  ↑屋顶的大洞

  住户:

  “想早点搬走,住了几十年要有个说法”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原来这块地是乐山某企业仓库,后因企业贷款到期未偿还被拍卖。该仓库原负责人郑先生介绍说,这两幢小楼用作仓库门卫室、保管员休息室等,大约建于1980年左右,住在里面的大多是以前仓库的职工和家属。

  住在6幢的宗先生、胡女士夫妇以前是该企业的双职工。“1993年和1994年,我和老公先后进入单位,就安排住在这里。”胡女士说,后来企业改制,他们都下了岗,但一直住在这里,“女儿已经嫁人,我老公生病长期吃药,没钱买房,让搬出去住哪儿呢?”

  在胡女士看来,当年单位安排住在这里,相当于是单位分的福利房,“当时他们拍卖这个房子,难道不来看一下吗?明明里面还住着人,他们应该找单位去。”

  55岁的廖先生住在4幢,他1982年参加工作,原来担任该企业仓库保管员,就一直住在这里,妻子也是企业职工,1989年两人结婚后也搬了过来。看到房子已经成了危房,廖先生坦白说,谁不害怕呢?

  廖先生的理解和胡女士一样,认为房子是单位分给他们的,只是当年没有手续,都没有产权证书,“如果要喊搬走,就拿其他地方的房子按同等面积来置换。”

  据胡女士和廖先生介绍,住在4幢的付先生并不是该企业职工,但是他的前妻以前在该企业上班,他的经济情况也很恼火,和前妻离婚后,就自己住在这里。“我们都想早点搬走,但是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总要有个说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