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30日电 (王洪江)“喂,交警大队吗?新南路这里有个车把护栏撞倒就跑了!你们快过来看一下吧”。2020年2月24日晚上23点45分许,四川省仪陇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仪陇县新政镇新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倒隔离护栏后,逃离现场。当民警赶到现场后,未发现人员伤亡,未发现肇事车辆的踪迹。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50分钟后,一辆白色小轿车向事故现场驶来,戏剧性的一幕开始上演。

  经交警询问,驾驶员交代 : “车主是我老板,他酒驾撞上了护栏,因为我没喝酒,他就喊我把车开回来还原现场,结果哪晓得你们在这儿嘛”。

  当车主赶来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47.7%,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他将面临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