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吴女士的劳动仲裁申请有了结果:她之前所供职的公司需向她支付各类赔偿金共计5262元。

  3月31日下午3点,她收到了公司的赔偿金,“装了满满两编织袋”,但打开一看,全是1元面值,且被捏成了团。“这不明摆着是要恶心我吗!”

  当天,吴女士足足清点了4个小时,直到晚上7点才将这些钱整理完毕。但这两编织袋纸币却“总共只有2000多元”。而此时,对方公司人员却已经拿着收条离开了。目前,吴女士计划走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应得的赔偿。而公司相关人员表示,钱是给够了的。

 ↑两编织袋一元纸币 ↑两编织袋一元纸币

  女子申请劳动仲裁获赔5262元

  吴女士今年29岁,此前一直尝试自己创业,不过结果并不理想。去年9月,休整一段时间后,她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进入了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市场销售工作。

  “我是2019年9月12日入职的,月工资2800元,这是一家新公司,做人力资源的,主要推荐航空领域的岗位。”吴女士介绍,入职当时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公司没有及时与其签订合同,社保更是一直没有购买。“只在一个多月后,11月1号签了一个合同,但上面写的入职时间不是9月12号,合同最后又被收回去了。”

  后来,吴女士觉得公司的工作并不是自己喜欢的。11月25日,她向公司提出了辞职。

  “因为我们的工资是次月5号左右发放,我就想等到时候工资拿了就再找其他工作。但后面一直没有给我发,加上没签合同没买社保,最后我就提起了劳动仲裁。”吴女士介绍。

  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3月9日对吴女士的仲裁申请出具了裁定书。其中查明的事实为:吴女士于2019年9月12日入职,月工资为2800元,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此后,吴女士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电子邮箱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离职理由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购买社会保险。

  另查明,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与吴女士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吴女士未能领取到2019年11月1日至24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