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钟成 记者 刘春华)“借钱给王姐,月息3分至8分。有工程还钱没问题。”凭着高息的许诺,在2007年起至2015年期间,仅小学文化的王某某以“新钱还旧债”的方式陆续借款高达5000余万元。最终她因无法归还借款而跑路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4月8日,眉山仁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集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王某某年轻时和丈夫一起做过生意,有些人脉。2011年至2015年期间,王某某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先后购买了四套住房和一个门市,共花费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