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城市的安全发展,关系着千家万户。4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近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及所辖行政县(市、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每年评价命名一次,经城市自评、复核评议后,由省安委会统一命名授牌。获得命名的城市每三年复评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命名,未通过复评的撤销命名并摘牌。

  《办法》明确,参评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基础保障、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同时,规定了“六不评”:在参评年及前5个自然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在参评年及前3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约谈、通报的;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办、省安委会及省安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已获得命名城市被撤销命名未满2年的;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不宜参评的情形。

  为指导评价工作,省安办还印发了《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设6个一级项、 16个二级项和49个三级项。每项都有对应的分值,共计100分,覆盖城市安全规划、运行、管理的方方面面,既明晰了创建目标,又为评价提供了依据。比如,《细则》规定,市政消火栓完好率100%,市政供水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大于80%的得2分;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的得1分。

  据介绍,四川省安委会将把各地创建示范城市的情况作为市(州)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成都市新都区、攀枝花市东区、绵阳市江油区、内江市隆昌市、南充市阆中市、宜宾市南溪区、广安市广安区、中江县、阿坝州汶川县等9个县(市、区)已启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