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源代码运营同类游戏获刑5年赔400万

  基本案情

  深圳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人人”棋牌游戏软件权利人。2017年2月,邱某在任职该公司总经理期间,通过职务便利获知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此后,邱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人人”棋牌游戏进行换皮、加工修改后,更名为“大赢家”棋牌游戏并上线运营。

  邱某从深圳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离职后,利用此前设立的两家科技公司负责“大赢家”棋牌游戏的技术支持和上线运营。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底案发期间,邱某个人获利20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邱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点评

  本案为一起以复制游戏源代码制作同类游戏并运营的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在全国同类案件中罕见,影响较大。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非法经营数额等因素,对被告人判处法定量刑幅度内较重处罚,彰显了重拳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司法态度。

  委托发明创造引权属纷争遵从合同约定

  基本案情

  2015年8月,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定制化360°全景镜头模组,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协议。福建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协议,交付了全景镜头模组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此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公告后,福建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专利是委托开发协议开发的技术成果,应归自己公司所有,遂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诉争专利的实质性技术特征是由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且福建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缔约之时就已明确知晓并接受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利用合同技术成果并添附了技术特征申请专利的可能,故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争专利没有恶意。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福建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多主体合作完成某项技术或产品的开发、改进已经成为常见的技术合作方式。本案从鼓励创新和尊重合同双方意思自治两方面,综合考虑诉争专利实质性特点的完成人,以及双方当事人签约、履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准确认定诉争专利权的归属,为各类主体开展技术合作、利用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等活动提供了有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