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借款人到底是谁?

  同名同姓同一家庭住址,曾在阆中开诊所

  4月23日下午,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到庭,她的妻子牟女士到场参加了整个庭审。

  牟女士向红星新闻介绍,庭审中,杨勇乙承认自己当年确实在银行办理过借款,2006年底离开阆中时,他以为借款已还完,之后便没管这件事,期间也未接到与借款相关的法院传票或判决书。

  杨勇乙在庭上称,自己直到2019年初接到银行电话,才知道当年还有2万元贷款和相关利息未还,随后让亲属前往阆中归还了2万元借款的本金。

  据悉,杨勇乙并非阆中人,年龄比杨勇年长1岁,在银行办理借款前后曾在阆中当地开诊所,待了约10年后于2006年底离开阆中。

  牟女士说,根据此前在派出所查到的有关杨勇乙的常住人口信息内容显示,杨勇乙1972年出生,当年通过“投亲靠友”从外地落户阆中,之后又迁出阆中。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上世纪90年代户籍管理不严格,外地人通过“投亲靠友”的形式异地落户的情况比较普遍。

  不过,牟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杨勇乙当年在银行办理借款使用的“杨勇”身份信息,上面的身份证号和老公的一样,家庭住址也一直是老公的家庭住址,而他们和杨勇乙并不认识,更谈不上什么亲戚关系。

  为何身份信息雷同?

  自称为落户托亲戚帮忙办身份证并改名,不存在冒用

  那么,这个杨勇乙是如何有了“杨勇”这个身份呢?牟女士向红星新闻讲述了杨勇乙在法庭上关于其身份的一些陈述:

  按照杨勇乙的说法,他虽姓杨,但此前并不叫“杨勇”,1996年前后,他和别人在阆中合作开诊所,之后自己单独开诊所时需要阆中本地户籍,其妻的一位亲戚出面帮他办理了阆中本地户籍。

  杨勇乙称,当时他从亲戚手中拿到身份证时,曾向亲戚表达过质疑,称这不是自己,因为身份证上除了头像是他,名字却变成了“杨勇”,年龄也小了1岁,户籍地址则是他并未居住的“阆中市杜家井巷33号2单元1号”,但亲戚让他拿这个身份用就行了。之后,他便开始使用“杨勇”这个身份。

杨勇的身份信息杨勇的身份信息

  而杨勇告诉红星新闻,他身份证上的信息就是“阆中市杜家井巷33号2单元1号”,而且“那些年一直住在那里,后来我们搬了家,但身份证上的住址还是那个住址。”另外,红星新闻记者曾看到杨勇乙当年在银行贷款时所留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显示该身份证是2003年12月1日签发。

  法庭上,杨勇乙和其代理人也表示,当时交给银行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身份信息,也是合法身份证件,并不存在冒用。而且,他之后还使用“杨勇”这个身份考取了相关医师资格证,并在阆中当地开诊所。

  法庭上,阆中市农商银行代理律师也提供了一些证据,显示杨勇乙当年在银行办借款时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件上的身份信息,均与其当时提供给银行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信息一致。

  “这些年我一直用这个身份信息,如果不是2019年银行通知我说还有一笔贷款没还,我都不知道这个身份信息背后还有一个人。”杨勇乙说,他在2006年底离开阆中回到原来的户籍地重庆,并于2011年重新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在新身份证上,他仍然叫杨勇,但身份证号码与此前亲戚帮其办理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