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吃宵夜喝酒至呕吐
醉驾酿事故致车上3人死亡
今年23岁的李某华原本在成都某网贷公司上班,如今却身陷囹圄。之所以如此,要从去年7月16日说起。那天下午,他向同事裴某借车,搭载同事董某回隆昌老家。当晚23时左右,回到隆昌的他驾车前往朋友谢军、谢强(两人系化名)两兄弟经营的奶茶店。当时,店内还有杨某、罗某、刘某等人。

后来,李某华驾车搭载董某、刘某及谢军,罗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另外两人,一同到城区某烤肉店吃宵夜。宵夜时,除董某未饮酒并提前离开外,其他7人通过划拳、摇骰子等方式喝酒,李某华还邀请朋友李某前来喝酒。期间,他们先后买了3次各12瓶啤酒,罗某曾回店取解酒药,李某华酒后呕吐,仍继续饮酒。
直到17日凌晨2时40分许,饭局结束。结账后,李某华同谢军、刘某、李某步行,谢强驾车搭载杨某。随后,李某华以谢强无驾驶证为由,让有驾驶证的李某驾车,他和谢强、杨某坐在车上。在李某驾车回到居住地后,凌晨3时30分许,李某华驾车搭载谢军、谢强及杨某行至白塔路某加油站时,撞上花坛和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货车,致使所驾轿车起火燃烧。
此次事故致车上的谢军、谢强及杨某当场死亡。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华案发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98.14mg/100ml,属醉驾。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华驾驶轿车存在醉驾、超速、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的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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