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周某及同车两男子商量,若维修费用较少则自行负担,若费用较高则报保险公司。随后,由周某开着受损的小车来到附近一修车行,经现场检查并核算价格,总共需要一两千元。面对额外的“巨款”,周某觉得自己购买了车损险、意外伤害险,理应找保险公司索赔,于是又原路将小车开回到刚才事故发生地。

  经电话咨询,保险公司业务员回复需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方可理赔,周某便拨打110报警报警。周某乐观地认为这点小事,估计交警不会出现场。可他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交警就来到了现场,并识破了他欲骗保的伎俩。

  目前,周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其妻亦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都将受到相应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张翅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