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家长履责
开展“亲职教育”
刘楠介绍,针对涉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犯罪以及儿童安全事故高发等问题,家庭监护职责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等是其中一大原因。对此,全省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对涉诉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亲职教育,以督促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亲职教育1087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玥表示,研究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具有一定关联。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强制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限的亲职教育,将有助于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弥补监护干预措施的不足。
王玥说,目前亲职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诉前或审前观摩教育、庭后家事回访、专家授课、亲子互动个体辅导、团体培训等。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切断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诱因,修复家庭关系,防止未成年人再次实行违法犯罪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