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徐中成
6月1日,阿坝州纪委、阿坝州监察委员会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其中有2起,是违规平分低保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补助,目前涉案的村“两委”干部遭到理抹。
具体案例如下:
1、小金县新桥乡共和村“两委”干部违规平分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12月,时任村支部书记冯正均和村主任吴定勇召开两委会,商议以推选低保顶替户的方式套取低保金,再按照全村户籍人口数平分低保金。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共和村平分低保资金共计65.53万元。2020年3月,冯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定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出纳黄良富将上调低保金基数增加的8511元据为己有,2020年3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国库。
2、黑水县知木林乡卡谷村“两委”干部平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0月,时任村支部书记若相波、村委会主任叶西(另案处理)、村会计龙扎西组织召开会议,违规决定由24户贫困户平均分配8个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017年,24户贫困户平均分配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12万元。2020年3月,若相波、龙扎西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1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已全额兑付给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3、理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师曾晓平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4月,曾晓平在验收上孟乡木尼村村道维修项目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以致县交通运输局多拨付4.33万余元工程款。2020年1月,曾晓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拨付的款项已缴回财政。
4、汶川县克枯乡周达村党支部书记赵红强截留项目结余资金问题。2017年4月,克枯乡周达村实施的田间采摘道路修建项目工程完工结算后,赵红强未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清算退缴项目结余资金,直至2019年10月,赵红强和村民王某某截留应退还县级财政的项目结余资金1.622万元。2019年12月,赵红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按规定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