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中午真的没喝酒,我是昨晚上喝的。。。。。。喝到2点过。。。。。。我今天中午要是喝了酒肯定不得开车,我驾驶证都遭吊销了一两次了,我晓得。。。。。。”6月9日下午13时20分许,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校园中队执勤民警在雁江区321国道2067KM+300M处,设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由资阳往迎接方向行驶的川M号牌小型越野客车,当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驾驶人着急忙慌的反复解释道。

  民警随后耐心对驾驶人讲解了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并宣讲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看到这个结果,驾驶人显得有些焦虑,主动要求去医院抽血检测。期间多次向民警说情并打电话找起了“熟人”。

  到达医院后,见多次说情无效后驾驶人又以上厕所为借口准备逃离医院,被快步追上的民警喝止后带回医院抽血检测。

  经查,驾驶人曾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C1”型驾驶证。2013年,曾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在成都被查;2015年,曾某又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在资阳被查;此次,已是曾某第三次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目前,曾某血液已送检,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已将其驾驶证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