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

  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务

  《方案》提到,从考前第14天开始,各学校负责对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含备用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根据《方案》,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考点、考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间距大于1米)。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临时隔离观察区等,注意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设置体温异常考生应急处置专用通道,实施“点对点”引领进入发热考场。

  对于备用考场的设置,《方案》提到,发热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发热考场原则上采取最前排、中间、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5人共用一间。

  如何保障考场的卫生与安全?《方案》明确,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点,至少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

  发热考生转移考场

  所耽误时间批准后可补齐

  异常情况处置方面,《方案》明确,考试当天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由考点的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对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考试,并于当日进行核酸检测。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发热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炎热天气下,考场能否使用空调?《方案》提到,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尽量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方案》明确,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集中空调系统,发热考场和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