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大安交警 供图)
经查,男子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二轮摩为套牌,且该车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在事实面前,陈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告知陈某需要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陈某却突然称自己有病,要求公安机关“打让手”,并拒绝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字。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并处以罚款6240元,所涉其它违法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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