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下的强迫交易黑幕
纵观刘明等人犯罪事实,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几乎所有经济犯罪活动都以借贷名义进行,绝大多数强迫交易均以“合法”借条方式开展。
庭审中,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均称,涉案人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认为他们只是在进行“正常借贷”,被告人刘明等则辩称都是经过协商达成的借款事项。
对此,办案检察官认为,所谓“正常借贷”,不过是刘明等人以借条为掩护的强迫交易。
旺苍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月,被告人刘明在“遇见咖啡”茶楼向黄某提出借50万元钱。黄某称自己没有钱,等有钱的时候再借给刘明。刘明却强行将早已打好的借条塞进黄某衣兜,黄某掏出借条交还刘明,刘明竟再次强行将借条塞到黄某衣兜。黄某被迫“收下”借条,害怕不借钱会遭到刘明报复,次日黄某通过银行给刘明转款50万元。后因黄某家中急需用钱,多次找到刘明还款,截止案发,刘明仅还款7万元。
“黑老大”的阴影:多次殴打他人 当地群众不敢举证
在公诉中出示的大量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证据,客观真实且相印证,证实刘明符合刑法关于强迫交易罪的主客观要件,其行为构成了强迫交易犯罪。
据记者了解,多名被害人因惧怕该组织而不敢报案,对当地群众形成巨大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当地群众介绍,刘明这个黑社会组织在苍溪影响力很大,老百姓既恨又怕,很多受害人不敢出来举证其犯罪事实,甚至有部分受害人被迫到外地务工。比如,2017年2月1日凌晨,刘明等人在苍溪县城某KTV消费时,与保洁人员李某琼发生口角并对其拳打脚踢。李某琼受伤后向女儿王某哭诉,王某打电话与刘明理论。刘明便安排王小三、曹太刚、张仙童、李佼蓉一起到苍溪县城某小区王某家砸门,将王某强行从五楼拖至楼下小区院内拉拽头发、用脚踢打,逼王某下跪认错。刘明对王某边打边问服不服,并威胁说要将王某拖到河坝轮奸。王某母亲李某琼听后立即给刘明下跪并认错求情。事后王某因惧怕刘明报复,便将其店铺转让后离开苍溪县到湖北省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