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外衣”装饰的黑社会组织被彻底剥离

  办案检察官坦言,由于刘明等人善于伪装,给案件的审查起诉制造了很大的“麻烦”。

  在组织者、领导者认定方面,为何只将刘明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是因为刘明领导了张仙童、王小三、张小东、杨成等人,再由张仙童、王小三带领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实施犯罪活动。

  而对大家关注的没有成文的组织纪律或组织规约,办案检察官认为,该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形成了“成员之间要团结、不内斗、不准吸毒、要服从大哥安排、大哥安排的事要尽力而为完成”等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约。

  “另外,该组织暴力性、组织性、垄断性明显。”办案检察官补充说,“有人认为刘明等人的势力离开了苍溪就无从体现,我们认为正因为如果外人在苍溪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都会受到法律的及时惩处,而该组织在‘保护伞 ’‘关系网’的庇护下才发展为这样一个犯罪组织。”

  “刘明提出借贷关系是双方自愿,寻衅滋事是事出有因,要求欠债还钱不是敲诈勒索、看守控制也并非非法拘禁,反而是协助法院执行,故意伤害是因被害人过错,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或已被治安处罚,也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针对刘明的拒不认罪的种种辩解和百般抵赖,公诉人作了详细预案,当庭播放了刘明威胁受害人诸如:“不按我的要求还钱,就打断你的腿,把你全家杀了”的录音,出示了刘明手机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通过事实与证据一一反驳,当庭打击了其嚣张气焰,证据出示完后,刘明哑口无言。

  据记者了解,刘明在预感到自己即将被抓,就给他的情人发短信要求她购买摄像设备,跟踪拍摄办案人员,希望取得办案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以此对办案人员进行要挟。

  “在审查刘明诸多犯罪的过程中,刘明始终负隅顽抗,甚至是作困兽之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为众多犯罪中刘明唯一认罪的犯罪事实,但刘明又提出了投资金额有重复计算的异议和辩解。”承办检察官说,这是刘明惯用的伎俩,意图搅乱账目、浑水摸鱼。

  经法院宣判,主犯刘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