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

  重大事故隐患方面,部分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部分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无动火作业基本要求、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部分安全设施缺失管控;未按规定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部分区域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部分区域未设置防喷溅设施;公司总图设计中无净化磷酸(PPA)灌装区钢构厂房、磷铵车间办公楼等设施,无相关设计审批手续。

  综合事项管理方面,部分压力容器未提供定期检验报告;未如实记录新进入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公司在2019年3月3日发生了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其主要负责人黄光柱以及邓信立、孙应伦等8名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2。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共发现隐患和隐患9项,无重大事故隐患)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部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长期处于报警状态未进行处置;部分爆炸危险场所接线盒未进行有效封堵;部分危险化学品未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部分现场设施与总图不符;部分配电室门未向外开。

  综合事项管理方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未进行专家评审;工艺操作规程缺失安全仪表系统(SIS)部分;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未包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共发现隐患和隐患23项,其中重大隐患9项)

  重大事故隐患方面,部分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部分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部分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部分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部分甲、乙类生产厂房内设置巡检人员休息室、控制室;部分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未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且未及时修订操作规程;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部分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涉及易燃易爆气体重大危险源便携式气体探测仪选型错误且配备数量不足;部分动力机械的转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未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防泄漏安全设施及防护围堤;部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摘除联锁。

  综合事项管理方面,未根据重大危险源数量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修订;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未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且未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部门不符合要求。

  4。江安捷恒化工有限公司(共发现问题和隐患9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项)

  重大事故隐患方面,未制定甲醇储罐(内浮顶罐)低液位工艺控制指标;甲醇储罐距离相邻工厂(天竹公司)围墙的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且未有效执行。

  现场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分作业场所未根据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危险特性设置防静电、防泄漏安全设施。

  综合事项管理方面,公司未制定危险化学品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未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