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邻居家的4岁小女孩来家里玩耍,6旬老汉却将手伸进其裤裆摸隐私部位,被警方抓获时,解释说只是摸了腹部,怕小女孩吃了饭转呼啦圈对身体不好。这起“猥亵儿童案”,发生在四川成都。

  7月28日,记者从裁判文书上获悉,关于成都新都区曹某元猥亵儿童罪一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相继驳回曹某元的上诉请求。此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曾判决曹某元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但曹某元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依法再审并作出无罪判决。

  该案细节引发争议:2018年11月12日晚,曹某元在位于成都新都区的家中,趁邻居家的4岁小女孩彭雪(化名)到家中玩耍的间隙,将手伸进李某的裤子中,摸其隐私部位进行猥亵。同年11月18日,民警将曹某元抓获归案。

  但在面对公诉机关指控时,曹某元却提出被害人李某的陈述不属实,他是怕李某吃了饭转呼啦圈对身体不好,才摸了对方的腹部。辩护人提出此举是基于对被害人的关心,并非出于追求刺激,也没有猥亵儿童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情节轻微,并不构成猥亵儿童罪。

  6旬老汉伸进4岁女童裤裆

  辩称只是“出于关心摸了腹部”

  一则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彭雪与曹某元属于邻居关系。曹某元生于1951年7月,出生于四川省仪陇县。

  2018年11月12日晚上七点过,彭雪前往曹某元位于新都区的家里玩,趁彭雪玩耍的时候,曹某元将手伸进她的裤子,以摸其隐私部位的方式进行猥亵。

  2018年11月18日,民警在新都区翰香府将曹某元抓获归案,第二天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2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公诉机关认为,曹某元猥亵儿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曹某元归案后认罪态度不好,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而彭雪的父亲认为,曹某元的行为给女儿和她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要求赔偿医疗费50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3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000元。

  曹某元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提出异议。他认为被害人彭雪的陈述不属实,事发时,他是怕彭雪吃了饭转呼啦圈,对身体不好,才摸了对方的腹部。曹某元的辩护人也提出曹某元隔着裤子摸被害人彭雪腹部的行为,是基于对被害人的关心,并非出于追求刺激,其并没有猥亵儿童的主观故意,行为情节轻微,并不构成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