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7月28日电 (记者 李平)7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7月22日,眉山市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决李某某死刑。

  夜半惊魂 两死一重伤

  2019年8月28日,对游某君(化名)来说是格外痛苦的一天。当天白天,她的前夫李天云出狱;当天夜晚,她的父母就被李天云残忍杀害,姐姐也被刺成重伤。

  2019年8月29日,凌晨3时左右,一名出租车司机在眉山市东坡区一加气站前,发现一名浑身是血的妇女,她趴在地上呼喊救命,称妹夫李老三要杀他。

  3时30分,一名自称被剪刀割伤右手的男子到眉山市永寿镇卫生院包扎,还称想自杀。该男子叫李天云,伤口缝针后,他告诉前来的民警自己杀了人。

  4时34分,当地派出所接110转警称有人被杀。在确认凶杀案件后,李天云被刑事拘留。

  2020年7月9日,眉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李天云与游某君离婚,但仍共同生活。2019年3月,李天云因犯盗窃罪被东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此前已被羁押)。

  2019年8月28日,李天云刑满释放。出狱当天,得知了游某君再婚的消息。李天云与游某君姐姐取得联系,向其索要赔偿未果后,产生了杀死游某君家人对其实施报复的想法。

  29日凌晨,李天云携带一把剪刀前往游某君父母家中,趁两人不备用剪刀向两人身体连续捅刺,在确定二人没有反应后离开现场。经鉴定,游某君父亲心脏破裂、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游某君母亲主动脉破裂、肺破裂、肝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凌晨1时左右,李天云又携带剪刀来到游某君姐姐经营的店铺,趁其不备持剪刀向其上身捅刺,为控制逃跑反抗,还使用钢筋击打头部致其不再动弹。随后李天云离开现场。经鉴定,游某君姐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主动提出从重处罚 法院判其死刑

  庭审中,李天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提出希望对自己从重处罚。

  面对讯问,李天云表示,前岳父母平时就劝游某君和自己离婚,但并没有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李天云还陈述,他给游某君购买的电瓶车和一些饰品,他们家人也没有还给他。

  法院认为,李天云刑满释放后即实施暴力型犯罪,主观恶性大,情节极其严重,虽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天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天云一言不发,双手颤抖在宣判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