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冒用他人身份

  拒不供认杀人

  荣县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定,林某某落脚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一带。4月10日晚,专案组民警连夜飞赴浙江。了解核实林某某在塘下镇一家维修公司做焊工,其妻子胡某在塘下镇经营一家小卖部。

  4月15日,林某某下班进入小卖部,民警佯装成顾客进店,对林某某的体貌特征进行了核对。“邹某某的体貌比较特别,身高仅有1.4米左右。所以当我们看到这个林某某后,基本上就确定是他了。”民警还发现,自称是福建人的林某某四川口音浓厚。

  民警立即对林某某实施了抓捕并立即就地审查。林某某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确为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来牟镇的邹某某,出来打工后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但对当年杀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述。

  30场审讯持续60天

  视频攻心嫌疑人下跪认罪

  4月17日,邹某某被押解回四川荣县,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其刑事拘留。

  邹某某交代,当年确与莫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莫某某卖茶叶、他卖鳝鱼。1993年8月29日傍晚返回来牟镇后,二人一起吃了晚饭便各自分开回家,对于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概不知。邹某某的妻子也认为丈夫林某某没有过错更没有犯罪,不愿帮助警方进行劝说。

  荣县公安局抽调了10多名民警组成审讯组,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审讯方案。每天早上开会讨论后展开审讯,审讯结束后又开会分析总结。

  为了让邹某某尽快知罪认罪悔罪,办案民警重返浙江瑞安,找到邹某某的家属亲友,录制了近1个小时的视频,带回荣县给邹某某看。亲友们在视频里既有对他的指责和责怪,也有对他的劝说和安慰。

  邹某某开始从坚决否认到沉默不语心事重重。

  6月17日,邹某某在与民警谈及妻儿时突然流泪,砰的一声跪到了地上,接连磕了三个响头:“我说,我都说”。民警赶紧把他扶了起来。

  荣县警方在抓回邹某某的60天里一共开展了30多次审讯,每一次的审讯时间都在3个小时以上,最多时候有七八个小时。审讯材料厚达半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