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弃尸溶洞

  潜逃后成家并育有一子

  邹某某交代,他早就有预谋准备找个有钱人实施抢劫。当莫某某和他同行到成都卖茶叶收入了约2500元后,邹某某便在晚饭后将莫某某诱骗至溶洞,用石头击打莫某某头部将其杀害,抢走了2400元。其后邹某某均以饭后各自回家为由,坚称与莫某某失踪一事无关。

  莫某某尸体被发现后,邹某某立即仓皇逃离,并隐姓埋名至今。

  邹某某从荣县逃至云南,靠打临工维持生计,后辗转至浙江打工。为逃避查处,他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2005年在浙江认识四川达州女子胡某后,入赘女方结婚并生育一子。二人长期在浙江打工,很少回川。邹某某更是从未与荣县的家人有过联系。

  邹某某说,逃亡的20多年一直都低头做人,连自己的儿子都只能跟着老婆的前夫姓。交代了罪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和民警谈笑风生。“他跟我们说,他以前确实是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而且他也认识到一个20来岁的年轻生命被他给剥夺了,他觉得自己也非常后悔。他说如果让自己再选择一回,一定不这样做,现在成了这个后果,无论受到什么处罚都接受。”

  被害人莫某某的母亲已经年近八旬,自儿子被害后,悲愤成疾精神失常。莫某某的父亲因唯一的儿子被害,没几年也撒手西去。当民警将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的消息通告给受害人家属的时候,莫某某的母亲激动得痛哭不已,感谢警方还了儿子一个公道。“在表达这些意思的时候,这个一直疯疯癫癫的老太太显得格外正常。”

  7月30日,荣县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对邹某某予以逮捕。

  这一天,距离莫某某被害已经整整过去27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