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作案前曾喝六七两白酒

  出门时告诉家人“今晚不回来了”

  据警方调查得知,案发前的2月2日下午,冯某曾去住地附近一商贩处买了1斤白酒。

  据冯某供述,他当天下午和弟弟在家吃晚饭,期间喝了六七两酒,后来便决定要将张某和赵女士杀死。冯某弟弟亦向警方证实,冯某当天在家吃饭喝酒后,出门说今晚不回来了。走了几分钟后回家,之后又走了,当晚便没再回家。

  冯某供述,2月2日18时左右,他出门准备买刀,但发现好几家五金店都关了门,之后经过一个无人照看的肉摊时,拿走了案板上的一把剔骨刀。之后,冯某持刀制造了3死1伤的血案。

  警方事后调取相关监控画面大致还原了冯某当晚实施犯罪的行经路线:19点10分经过小可巷,第一次进入单元楼;19点16分出单元楼,朝惠丰巷方向走去;19点22分经过小可巷,第2次进入单元楼;19点24分出单元楼,经过小可巷,朝金鱼岭正街方向走去;20点26分由金鱼街正街朝附近一家医院方向走去……

 ↑案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调查 ↑案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调查

  冯某后来交代,他当时从李某某夫妇家里出来之后,想着张某没出现,觉得不甘心,认为张某会去探望被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的伤者,便藏匿在医院内准备伺机杀死张某(与冯某相识),如果张某不出现再想办法逃跑。

  当晚11时,警察在医院停车场内将冯某成功抓获。经鉴定,冯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经检测,冯某未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