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8月6日17时,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是入汛以来第二次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

  8月6日20时至7日20时,广元市朝天区、利州区、青川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等县(市、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阿坝州九寨沟县、松潘县,德阳市旌阳区、绵竹市、什邡市、广汉市,绵阳市游仙区、涪城区、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雅安市宝兴县,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等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要求:

  1。县防指组织山洪灾害专题会商、安排。

  2。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3。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4。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5。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