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滨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核载7人的面包车,竟载了19人,其中还有不少幼儿园、小学的孩子。
日前,四川达州的超载驾驶员冯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12月,达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磐石中队民警,巡逻至达盘路松石洞(小地名)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正在路面上行驶。看到前面有巡逻交警,驾驶员当即一脚急刹并欲调头驶离。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依法对其实施检查。
执勤交警打开车门发现,车上陆陆续续下来了男女老少19人,仅下车就持续了近3分钟。其中,既有60多岁的老人,也有刚上幼儿园的小孩。
案发后,超载驾驶员冯某(男,32岁,通川区磐石镇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通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9年下半学期,被告人冯某使用涉案的小型面包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在明知涉案车辆为非营运车辆的情况下,仍按照每个人每学期500元的价格收取“服务费”。
这些乘坐冯某车的孩子,大部分是磐石中心校读幼儿园、小学的孩子。平时的运行路线为谭家沟接小孩到磐石中心校上学,然后放学再原路返回谭家沟。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被告人冯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