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昌礼与他人共同商量,将上述清理的费用,部分用于省医院日常接待,其余由大家分散存放保管。

  其中,被告人马昌礼保管28万元,将该28万元用于其本人日常生活支出,直到案发均未归还。

  2007年至2019年,马昌礼利用担任省医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1.6489万元。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合议庭亦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指控事实、定性、量刑等方面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权利,

  被告人马昌礼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庭审还邀请泸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人医)、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40余名同志参与旁听,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