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2020年12月底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要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施禁捕。现在离年底只有4个月了,时间比较紧迫,四川情况如何?

  8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四川省大力推进非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7月31日按时完成退捕渔民渔船建档立卡工作;截至8月21日,四川全省已退捕渔船8609艘,占总任务数84.31%,已退捕渔民13698人,占总任务任务数83.34%,完成进度超过8成。

  接下来四川有什么计划?退捕渔民如何安置?市场监管等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监管和查处市场上出现的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

  禁捕退捕分三个阶段

  9月30日前完成捕捞许可证回收封存

  长江禁捕退捕涉及四川全省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俗称“一江五河”)。退捕水域总共分布在18个市(州)、115个县(市、区),涉及退捕渔船10211艘,退捕渔民16437人。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工作安排,到今年年底前,四川全省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禁捕退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是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渔船渔民信息精准建档立卡。目前这项工作已完成,经农业农村部核定,四川省退捕渔船10211艘,退捕渔民16437人。此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

  第二阶段是2020年8月1日-10月31日,重点任务是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详细禁捕方案,完成渔船渔具的回收和处置。其中,9月30日前完成退捕渔船渔具和捕捞许可证回收封存;10月31日前完成回收渔船渔具处置。

  第三阶段是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基本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的“四清”目标,发布禁捕通告。其中,11月30日前,补偿资金拨付到退捕渔民;12月31日前,努力实现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有效打击“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违法行为,基本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2021年1月1日零点前,完成禁捕通告发布,实现全省全流域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