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公务员“职业化”之路
两个月前,青海省宣布正式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就在数天之前的8月28日,青海省正式发布了公告,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1名;7月中旬,赣州市作为江西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正式发布6个聘任制公务员岗位;今年3月下旬,浙江省义乌市发布公告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而这已是义乌的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
有些省市是启动试点,开始探索。但也有许多省市,例如四川、浙江、上海等,早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
各地的探索,事实上是有章可循的。
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曾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明确提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但真正使得聘任制公务员试点“遍地开花”的节点,是在2017年。那是聘任制公务员试水的第十年。当年的9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同时,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废止。
新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当公开招聘,对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此外,也是在这一新的管理规定中,聘任制公务员的出口问题得到了明确: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此后,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和推行在各地进入“密集期”。尤其在多地拓展新区建设,急需高精尖专业人才的当下,大量从城市新区释放出来的聘任制公务员岗位出炉。
不可否认的是,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正在逐步走向常态化,正在成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专业高端人才的重要渠道。但破冰之旅仍任重道远,正如深圳大学中国政治研究所郑志平所说,聘任者的心态和管理制度的改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让公务员真正实现从‘身份’认同向‘职业’认同的转变还需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