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与前夫仍有来往,一次口角纠纷引发打斗,女子气不过转而刺伤前夫现女友。9月4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人罪,被告人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龙某某与前夫刘某某于2019年离异。今年5月26日21时许被告人龙某某到平江东街一夜宵店找刘某某,在夜宵店门口碰到了刘某某现女友邓某某。因感情问题,龙某某与刘某某、邓某某在宵夜店内发生语言冲突,进而刘某某和龙某某升级为打斗事件,两人打斗至店铺门口,后邓某某走出店门外报警。

  刘某某与龙某某停止打斗后,刘某某往店内走去,被告人龙某某独自站在店门口,内心充满对感情的失望和对刚才发生的事情的气愤,遂右手拿起店内的一把剪刀走出店门,走到邓某某所在的位置,反握剪刀刺向了邓某某左侧锁骨下方,被告人龙某某刺伤邓某某后未离开案发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将其控制,随后120到达现场将邓某某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受害人邓某某治疗结束已经出院,经市中区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鉴定意见为:邓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某为泄私愤,持剪刀故意刺伤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龙某某归案后对使用剪刀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判决被告人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