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及其搭乘人员(刘某之女)均受轻伤,已被送往中医院治疗,地上散落着两车撞击后留下的车辆碎片,另有一名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少年呆愣的站在一旁。

  经查,自称是摩托车车主的少年邓某,15岁,资阳市雁江区人。据他介绍,该摩托车系其父亲所有。当晚,他瞒着父亲私自将未悬挂车牌号的摩托车借与其朋友周某,由周某搭乘邹某、刘某(均是未成年),邓某则乘坐另一辆“鬼火”摩托车,相约一起在城区飙车。晚上21时30分许,两车一前一后沿着宝台大道往雷音花园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口遇红灯时,周某不仅不停车等候,反而加速闯红灯通过时,与对向行驶至此路口的刘某驾驶并搭乘着女儿的川M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鬼火”摩托车三名驾乘人员弃车逃离现场,随后赶至的邓某见车毁人伤,吓得不轻,呆愣的站在路边等着警察的到来。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核实了“驾驶人”周某的相关信息:周某,14岁,资阳市雁江区人,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在随后的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要求邓某联系周某及二人家长前往现场配合处理。待周某及二人家长到达现场后,民警对邓某、周某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超员、驾驶“鬼火”摩托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危害,给二位家长和孩子上了一堂深刻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认定周某、邓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教育,努力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在持续加大对青少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希望家长们也加强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并时刻做好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莫等到惨祸酿成之时,悔之晚矣!

  (凌敏 付刘婷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