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兰索拉唑肠溶片案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兰索拉唑肠溶片(批号:191103)含量测定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为劣药。货值金额198271元,违法所得57454.7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兰索拉唑肠溶片(批号:191103)13424盒;
2、没收违法所得57454.7元;
3、并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198271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55725.7元。
案例四
四川九兴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黄精案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中药饮片黄精(批号:180101,标示生产企业: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违法所得为210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案例五
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黄精案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中药饮片黄精(批号:180101)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货值金额为61831元,违法所得为29411.09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黄精(批号:180101)352.63kg;
2、没收违法所得29411.09元;
3、并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61831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91242.09元。
案例六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石斛夜光丸案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批号:1912044,生产企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石斛夜光丸(批号:191006,生产企业: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药品监督抽验,结果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检验规定,为劣药,违法所得共计2008.45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200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