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彪 本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他曾因抢劫罪入狱,又因殴打生父致死“二进宫”,刑满释放后长期酗酒,行为癫狂。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在酒后萌生杀机,决定将一名邻居男子杀死。在前往邻居家的途中,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屠刀挥向曾嘲笑过他的一名女性及其哥哥。之后,他在去邻居家行凶时,却认错了人,向一对七旬高龄的夫妇痛下杀手。

  近日,在一夜之间制造3死1伤连环命案的冯光兴,被南充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嗜酒如命爱臆想睚眦必报欲行凶

  冯光兴,1963年10月16日出生于南充市顺庆区,初中未毕业便辍学流入社会。据冯光兴的兄弟和邻居等人向公安机关陈述,冯光兴嗜酒如命,号称“五罐罐”(意为能喝五罐酒),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冯光兴顶替母亲到南充丝二厂上班。

  1988年,冯光兴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95年,冯光兴因家庭纠纷将其父亲殴打致死,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第二次刑满释放后,他靠打工和低保维持生计,案发前住在金鱼岭正街某单位职工宿舍。冯光兴个性孤僻,未醉酒状态下言行还算正常,一旦喝酒后就易发酒疯,曾臆想一名邻居绑架其嫂子蒋某华,差点酿出事端。冯光兴的亲属们反映,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

  据冯光兴的弟弟冯某才和二嫂蒋某华证实,冯光兴曾长期在新疆打工,他把自己的低保卡交给蒋某华保管。2019年12月,冯光兴交给冯某才1300元现金,让其转给蒋某华,帮自己缴纳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冯光兴竟无端产生臆想,以为蒋某华拿了1000元钱给邻居张某,让张某转交给自己,并误认为张某居住在自己隔壁的楼上。由于冯光兴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张某,便认为张某要“黑”了他的钱,对张某怀恨在心。但案发后蒋某华称,她并没有委托张某向冯光兴转交1000元钱。

  此外,冯光兴还对一名叫赵某艳的女邻居恨之入骨。48岁的赵某艳以前与冯光兴关系不错,还多次在一起喝酒。2019年1月的一天中午,冯光兴在金鱼岭附近的小可巷吃饭,喝了三杯酒后,便在桌子上向赵某艳开了一个低俗的玩笑。赵某艳当时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表现出不满的样子,冯光兴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过了不久,冯光兴就听到周边居民有风言风语传出来,说他长相难看,没本事挣钱,还想打赵某艳的主意。冯光兴也偶然听到过赵某艳和别人谈论此事,因此觉得颜面丢尽,这之后便诅咒赵某艳,并发誓要报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