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时间保鲜,在牛血旺中添加甲醛,后销往菜市场。。。。。。10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甲醛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被告获刑并被禁止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案情回顾

  市场抽样检查牵出犯罪案件

  据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麦某兄弟从2017年起一直从事生产、销售牛血旺的工作。从2018年3月起,为了让牛血旺长时间保鲜,麦某兄弟在贮存血旺的塑料盒水里面添加了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甲醛,并将添加了甲醛的牛血旺销往广汉市、青白江区等地各菜市场商贩处。

  这是一次市场抽样检查意外牵出的犯罪案件。2019年1月,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商户进行抽样检查,发现该商户售卖的血旺甲醛超标,经检测为不合格,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2019年2月22日,民警在菜市场现场挡获麦某1,从运货车上查获27盒牛血旺,随后在其住处现场查获41盒牛血旺和疑似用于添加甲醛的工具,前述68盒牛血旺共计1830公斤。后经检测,血旺中碗装形血旺和方形血旺中所含甲醛含量分别为59.53mg/kg和57.4mg/kg。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公益诉讼起诉人以二被告人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由,要求二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犯罪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