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一则拒服兵役处罚通报,对一名拒服兵役的新兵实施惩戒。

  通报显示,陈鹏,男,身份证号51312820010909xxxx,宝兴县穆坪镇穆坪社区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

  陈鹏入伍后,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宝兴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经宝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由宝兴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给予陈鹏如下处罚:

  (一)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二)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

  (四)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五)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