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10月20日下午,接到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通知后,四川高县溺亡男子肖珍莉遗孀李梅前往宜宾市公安局,拿到了《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
宜宾市公安局《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宜公刑复(核)受字(2020)11号”表示,肖珍莉家属对2020两10月16日四川省高县公安局作出的“高公刑复字(2020)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不服,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机关申请刑事复核。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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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下午,接到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通知后,四川高县溺亡男子肖珍莉遗孀李梅前往宜宾市公安局,拿到了《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
宜宾市公安局《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宜公刑复(核)受字(2020)11号”表示,肖珍莉家属对2020两10月16日四川省高县公安局作出的“高公刑复字(2020)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不服,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机关申请刑事复核。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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