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作案

  四年倒卖通行卡800余次 单次逃费金额高达2400元

  2019年9月16日,稽查管理中心向案发地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报案,分局成立由分局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并决定将该案代号定为“9·16倒卖通行卡逃费案”。

  2019年9月19日凌晨,专案组第一小分队在成都某高速A收费站匝道附近成功抓获卖卡嫌疑人何某;随后,第二小分队在广陕高速七盘关省界收费站成功挡获4辆买卡逃费的外省籍大货车。

  据调查统计,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何某累计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800余次,涉及外省籍大货车200余辆。通过车辆通行路径测算,外省籍大货车从攀田高速公路田房收费站行驶至广陕高速公路七盘关收费站的正常通行费为3500余元,而通过上述违法购买通行卡方式后,全程只需缴纳1100余元,单次逃费金额高达2400余元。

  截至2020年11月3日,“9·16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逃费案”已成功抓捕、传唤涉案人员71人,行政处罚15余起,以诈骗罪立案68余起,成功追缴118辆大货车所逃通行费,追缴通行费83万元。

  近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根据何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何某亮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